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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荆这种果子摘不得!已有人被罚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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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3-9 12:1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荆这种果子摘不得!已有人被罚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孔丽琴 通讯员 张梦璐
    看到山上的野生“山金橘”株型矮小、树形优美、甚是喜庆,便移栽到家中做盆景……近日,家住仙溪的郑某因未取得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野生金豆的行为,被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野生金豆俗称“山金橘”,属芸香科金橘属的常绿植物。因金豆植株矮小、姿态优美、叶片四季青翠,果实成熟后如豆子大小,呈金黄色,有碧叶金丸的美誉,在过去常被当作景观盆栽。被赋予“迎喜”“吉祥”等美好寓意,深得人们喜爱。但同时,金豆也是金橘属植物的原始种,是研究该属植物的起源、进化和遗传创新的重要种质资源。近年,由于过度采挖利用,导致野生金豆锐减。2021年9月7日,我国修订并出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金豆被列入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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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郑某在未取得采集证的情况下采集野生金豆二株,并将其中一株进行嫁接处理成二株。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后,郑某自愿上缴持有的金豆植株,并投案自首。鉴于郑某属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开展调查,无违法所得,有关部门对郑某未取得采集证采集的野生金豆予以没收,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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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自金豆被列入国家二级野生保护植物以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查获非法采摘的野生金豆200余株,目前这些获救的野生金豆均已被科学种植养护,开启回归自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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